107學年度起實施之資訊傳播學系儀器設備借用辦法與新版申請單

資訊傳播學系儀器設備借用辦法
◎ 借用設備名稱、規格寫法與可出借數量請參考「文大資傳-儀器設備外借數量即時表單」。
◎ 借用設備須於兩個工作天前繳交申請單至系辦公室,收單時間為9:00-11:00、13:00-15:00。
(例:星期一要領出設備,須於前一週星期四15點以前繳交申請單至系辦公室)
◎ 借用設備少於兩個工作天但於前一天15點以前繳交申請單者,亦可在登記愛心義工2小時的服務日期後,於隔日領出設備。
◎ 借用設備於前一天15點後繳交申請單者,不予出借。
◎ 申請單送出後等同預約器材,「文大資傳-儀器設備外借數量即時表單」同步更新。
◎ 填寫領出時間時務必考量移動時間,領取設備保留五分鐘。逾時未取視同放棄,請重新繳交申請單。
◎ 申請人對設備應盡保管責任,不得私自移轉借撥,借用期間如有損毀需負維修及賠償責任。
◎ 歸還設備時間為每日11:00-12:00、15:00-16:00,逾期歸還者須登記愛心義工2小時/逾期一天。
(儀器設備出借時整批出,歸還時也是整批回,若有缺漏一律不收。)

附加檔案:[新版]中國文化大學資訊傳播學系儀器設備借用申請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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